賭博
  廣州市畜牧總公司原總經理聞偉龍“遭誘供”之說沒被法院採納
  新快報訊 記者郭海燕報道 數次赴澳門豪賭,欠下巨額債款,然後交給表兄埋單。廣州市畜牧總公司原總經理聞偉龍此前被控受賄300萬元用於還債,其在庭審中全盤翻供,一問三忘記。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最終認定其受賄230萬元,判刑十二年。
  被賭友供述在澳門輸掉1200萬
  資料顯示,現年47歲的聞偉龍擁有研究生學歷。從普通中學老師轉入政途,42歲當上廣州市畜牧總公司總經理,享受市正局級幹部待遇。
  去年,聞偉龍遭實名舉報而被紀委調查。今年4月,此案在廣州中院開庭,檢方指控他從2000年到2010年,利用擔任廣州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廣州市畜牧總公司總經理,分管農田改造和廣州市畜牧總公司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其表兄即工程承建商羅某燦(另案處理)多次賄賂,共計300萬元人民幣,這些錢全部用於償還賭債,聞則為羅某燦在工程業務上提供幫助。
  庭審期間,聞偉龍曾全盤翻供,稱遭到“誘供”,導致庭審一度無法順利推進,律師也為他作了無罪辯護。
  花都區芙蓉鎮領導、賭友駱某(另案處理)供述,聞偉龍在澳門賭博輸掉的錢不少於1200萬元,他後來也因為賭債問題與聞偉龍反目。
  聞偉龍則稱,曾遭到駱某侄子的追砍,雙腳受傷,而行凶者沒得到應有處罰,這讓他鬱悶不已,對公正失去了信心,被實名舉報後,他在錄第一份口供就“崩潰”了,違背意願做了有罪供述。
  檢方則指出,聞偉龍和羅某燦的律師曾違規操作,導致二人出現翻供。兩名律師因此被取消了代理權,羅某燦於是不再翻供,但聞偉龍則選擇“堅持”。
  法院僅認定最大一宗指控為受賄
  近日,廣州中院經審查後作出判決, 判決書披露聞偉龍沉迷賭局之後,生活也是一團泥淖。從1999年起,聞偉龍多次到澳門賭錢,與羅某燦、駱某經常出入澳門。
  判決書僅僅認定最大的一宗指控為受賄。即2004年,聞偉龍輸錢後,羅某燦為此賣地大手筆為他還債。在此前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里,羅某燦在聞偉龍的幫助下,屢屢中標大工程。這部分供述雖然也存在出入,但可以確認聞偉龍深陷賭桌,受賄還債。根據存疑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中院最終認定其受賄230萬元。至於其餘70多萬元的指控,法院認為存在供述矛盾,證據不夠扎實,不予確認。
  法院經查認為,廣州市紀委調查階段以及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階段,聞偉龍多次穩定做有罪供認,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和庭審才翻供,但現有證據鏈已經完整存在,同步錄音錄像顯示對聞偉龍沒有刑訊逼供的情況。因此,中院不採信這些翻供內容和記不清楚的辯解。
  於是,廣州中院沒有認定聞偉龍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決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並追繳230萬元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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