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揚:
  北京陽光谷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已於2014年7月31日將應支付給你的2014年7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共計人民幣22218.88元提存於我處。我處根據相關規定,向你公告發出本通知,請你於上述提存之日起五年內,持身份證到我處領取該款項。如果你在規定時間內不領取,我處將依法處理該款項。
  我處地址:海澱區知春路108號豪景大廈A座三層
  聯 系 人:方東 公證員
  電話:13301005985
  北京市海誠公證處
  2014年9月10日
  (原標題:領取提存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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