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荊門7月31日電 (吳奇勇 韓紅芝 吳蘭艷)“兒子,媽媽走了,你腳下的路還很長,你一定要踏踏實實地做人,不要觸犯法律,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媽媽永遠愛你!對前夫這樣寫道:兒子就交給你了,你一定讓他走正道,任外接式硬碟何觸犯法律的行為都會受到嚴懲。”這是一個女毒販在臨刑前用7小時寫在遺書里的話。
  荊門市看守所管教幹部李娟從收押陳蘭開始,陪她走完了生命最後的1000天。7月31日,李娟向記microSD者還原曾經的場景。
  2011年8月1日,陳蘭帶著69萬元現金,乘坐出租車從湖北省天門市到達潛江市後,與他人交易購買了24000顆麻果,在返回天門的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陳蘭被羈押在荊門市看守所。這並非是陳蘭第一次販毒。20SD記憶卡13年6月23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判決,陳蘭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記憶體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刑事裁定書,判處陳蘭死刑。
  當天,陳蘭在荊門市看守所聽到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外接式硬碟死刑的結果後,走到李娟的辦公室,目光獃滯地坐在那裡,沉默了兩分鐘後,淚水從她的臉頰流下。
  回到監室後,陳蘭在看守所最後一天半的時間里,她表現很平靜,一如平時,監室里的其他號友都為她幫忙:有的幫她把晾曬的衣服收拾整齊,有的把飯菜端來,大家還專門為她準備了一套新衣服……雖然陳蘭沒有感激的言語,但眼神中透出對號友的感激和不舍。
  當晚,她一直沒睡而是在寫遺書,她邊寫邊哭,從晚上八點鐘寫到次日凌晨三四點鐘,花了七個多小時,滿滿寫了十幾頁紙。
  她知道就要被執行死刑,內心很痛苦,但錶面卻裝作很淡然。“中午,她睡過午覺,起了床,換了新衣新褲,仔細洗臉梳頭,而且還請求我幫她拍了幾張照片。似乎她只是告別所有親人去遠行。”李娟說。她拎了包走出監室後,對李娟和在場的看守所幹部深深鞠了一躬,說:“感謝大家兩年多對我的關心和幫助。”
  執行前,陳蘭對執行的法警說:“請告訴我的家人和我的管教幹部,我沒有哭。”2014年5月23日,44歲的女毒販陳蘭被依法執行了死刑。
  “那一天,我哭了。此後的每一天,經過那個曾經關押陳蘭一千個日夜的監室時,陳蘭那要強、漠然、求生的面容總會常常再現。”李娟說。(完)
(原標題:女毒販死刑前寫7小時遺書:兒子,一定要踏實做人)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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